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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检动态

白银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细则》

时间:2021-08-31 15:58:02 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白银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标准程序、责任分工及督办机制,为全市检察建议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

明确分工职责,夯实责任主体

《细则》明确了检察委员会、检察建议分析督导小组、案件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在制发检察建议、流程监管、审核研判等方面的职责,形成了承办人拟制、案件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内部监管运行机制。明确检察建议应当由检察官办案组或者检察官办理,严禁检察辅助人员和书记员主办检察建议。规定制发检察建议应当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实行统一编号、统一签发、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及时备案。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检察建议的流程监控和分类统计,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检察建议分析督导小组定期对本院制发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规范制发程序,强化调查程序

《细则》规定检察建议要保证质量,应当明确具体、说理充分、论证严谨、语言简洁、有操作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为考核凑数,滥发检察建议,损害检察建议的严肃性。要准确掌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严格区分检察建议与检察意见、纠正违法意见的区别,严防混用乱发的情况。检察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针对问题了解不清的,经检察长决定后,可以深入被建议单位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事实清楚、准确,通过调查核实,透彻分析对被建议单位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对策。

硬化跟踪落实,增强刚性效果

《细则》规定督促落实工作可以采取询问、走访、不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进行,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经督促无正当理由不予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可以依据《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的通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必要时可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