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会上,白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正武以“有效发挥案管职能 服务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为题做了交流发言,发言主要从“强化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机制、发挥业务枢纽作用”三个方面介绍了白银案管工作的运行机制、特色亮点,为持续打造“银检案管品牌”开拓新局。
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办案规范化
一是突出过程控制。构建“四三二”监管体系,严守案件入口、法律文书用印、案卡填录审核、结案审查“四道关口”,坚持标准化监控、过程化展示、一体化并进的“三化标准”,建立逐案评查与流程监控“双轨并进”、互为补充的案件质量管控机制。
二是提升评查实效。推动逐案评查工作常态化运行,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案件实体评查的意见》,推行政法委执法监督、省院专项评查、市院专项评查“三合一”评查机制,建立评查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做到评查载体整合、评查模式科学、评查节点前移、评查质效提升。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并推行案件质量管控和业务信息监管每日动态核查、每周预警提示、每季度分析通报机制,定期开展业务数据专项核查工作,做到精细监管、快速反馈、及时整改、跟踪督促。针对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等特殊重大和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前与侦办机关及承办部门做好对接协调,开通特别办理绿色通道,加快案件的受理和流转进度。
强化业务管理,促进管理精细化
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创新出台《“打造一流检察队伍、创造一流检察业绩”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规定》《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业务信息定期核查通报制度》等15项制度规范,引导各县区院和各业务部门对照大局工作的热点、创新发展的重点,找准监督办案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有针对性地抓点带面,力促检察业务和服务大局有机结合、深度融合。二是完善案件分配机制。按照《检察官办案组织建设规程》,全市检察机关共组建检察官独任办案组织98个,实现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面覆盖、有效承接。在抓实、做强办案组织建设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案件量、案件类型及难易程度,按照“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要求,将随机轮案和指定分案有机结合,确保案件按类分流、数量均衡、专业快办。三是做实业务约谈提醒。制定出台并坚持实施《业务约谈办法》,建立以市院党组成员为约谈人,各县区院检察长、两级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为被约谈人的工作体系,对司法办案活动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切实纠正,2020年以来,先后业务约谈20人次,有效监督纠正了“重办案轻监督”“重监督程序轻监督质效”等突出问题和案件质量问题,业务约谈已成为“抓业务、强监督、促规范、提素能”的有力抓手。
强化改革创新,促进创优常态化
一是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坚持每月对业务数据进行通报,定期梳理滞后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业务分析研判会,开展滴灌式督导指导。强化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和重点工作考核指标的分析运用,从全市业务数据在全省排位、升降、空白三个方面,精准、全面掌握业务数据运行态势,通过业务数据运行态势及时准确掌握业务工作及服务大局工作进展情况,使业务数据分析成为反映工作质效的“晴雨表”和提升工作质效的“助推剂”。
二是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模式。出台《检察业务工作优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年度业务工作规划为“总结考核”、“谋划部署”、“统筹推进”、“提质增效”、“冲刺创优”五个阶段,严格落实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要求,明确各阶段推进的时间节点和工作重心,做到长期抓和抓长期相结合、统筹抓和抓统筹相结合、精细抓和抓精细相结合,以求极致的姿态和举措促进业务工作稳健发展,综合业务考核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茅。
三是细化业务考评实施办法。制定《基层院业务建设考核办法》《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围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及“六项重点工作”,设置对业务工作数量、质效的评价标准,采取统一制定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的模式,一体化、一盘棋推进基层院考评和检察业务考评,并充分发挥考激励导向作用,助推一流队伍、一流业绩建设,业绩考评工作经验被高检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