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银检要闻 > 银检动态 > 正文
银检动态

白银市检察院:细化“五步骤”发挥数字赋能作用 助推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质增效

时间:2023-12-20 10:57:50 来源: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白银市检察院提高站位,明确任务,主动谋划,借力数字检察,以“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构建“刑事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检察监督模型”,细化“五步骤”,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问题, 助推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提质增效。

第一步,数据获取建库对外从公安、交通运输、环境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获取2022年以来行政处罚数据,对内从检察统一业务应用办案系统中调取2022年以来的不起诉案件,获取数据的主要信息包括提取序号、嫌疑人(被处罚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涉及罪名、案涉领域及主管机关名称等,由此汇集形成了一个数据库。

第二步,设置筛选条件将以上数据库中的数据设置姓名、时间、案涉主管行政机关名称和违法行为审查要点、行政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等筛选条件,进行数据碰撞比对,有效提取出2022年以来全市刑事不起诉案件中尚未作出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在短时间内实现了打破行刑反向衔接跨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为后续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三步,寻找监督重点对尚未作出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分类梳理,对照行政机关职能寻找监督重点,重点围绕行政违法行为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满足处罚要件、是否符合行政立案标准、行政处罚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执行是否到位等,挖掘行政违法监督线索形成新的监督列表,然后逐案进行核查。

第四步,研判监督方式。树立“不诉不能了之、不刑不等于不罚”的司法理念,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监督,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先行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并跟进监督,发现行政机关不回复也不履职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对行政执法活动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机关改进工作、完善治理。五

第五步,跟进监督见效一是提高效率,精准监督。应用大数据技术,在数千条数据中抽丝剥茧,让数据“活起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监督精准度,成为办理案件的加速机和助推器。工作开展以来,已受理移送审查线索105件,提出检察意见21件;制发检察建议个案15件、类案17件,推动从“个案监督—类案整改—社会治理”,助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二是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对内加强与刑检、案管、技术等部门的协作,凝聚办案合力,实现案件化办理。对外凝聚执法司法合力,与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7家单位会签《对刑事不起诉案件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意见》,达成共识,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协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