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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凤清声 · 未检】平川检察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时间:2025-05-22 09:26:55 来源:   点击数:

【雏凤清声 · 未检】平川检察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我国步入“依法带娃”的时代,标志着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在第四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2025年5月15日、5月16日,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邀请专业的家庭教育讲师,前后走进平川区华融幼儿园、平川区第四中学,通过张贴海报、为学生家长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监护”的规定,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缺位、亲子沟通障碍等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阐述了家庭教育的目的、监护人应尽的责任以及家庭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防范不法侵害的重要意义,倡导家长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教育讲师分别以《如何培养一个民主、乐观、自信的孩子》《如何经营家庭关系,提升自我幸福感》为主题,从身边的案事例切入,与家长交流如何有效经营家庭关系、为孩子树立正向榜样、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引导家长温柔而坚定,以爱与规则并行的家庭教育方式,让孩子活出生命最好的状态。

下一步,平川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让法治雨露滋润家庭沃土,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时,提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质效,为构建和谐家庭、友善校园、法治社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