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俊君,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14年来,她坚守在执法办案第一线,以止于至善的精神、求极致的态度,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用监督办案传播司法温度,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可感知的公平正义。

她先后获评全省刑事检察业务“十佳公诉人”、“优秀辩手”,全省“铸忠诚警魂”第三批“执法办案”政法楷模,在第二届、第三届白银市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中两次被评为“优秀辩手”,被授予“白银市最美巾帼人物”、“最美家庭”等荣誉称号,记个人三等功2次,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谨记初心守正义
刑事检察部门处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最前沿,检察官的业务素养、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甚至是关系到群众心中的公平正义。初入刑事检察部门工作,兰俊君同志通过办案磨砺审查技能,不断提高引导取证能力。在办理一起绑架致死案中,因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不符合死刑案件证据标准,她多次沟通补正,与侦查人员一起赴靖远、平川等地调查取证,取证路上的沟通交流让公安侦查人员看到了她对案件严谨认真的态度,也认可了她提出的各项补证意见,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起诉至法院,被告人魏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严查细审砺精兵
兰俊君同志把每一个案件、每一次工作都当作学习锻炼的机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2011年至2015年间,兰州、白银等地接连发生入室盗窃案,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面对高高垒起的40多册卷宗、300余起犯罪事实,告知、阅卷、讯问、梳理证据、逐起核对,她加班加点审查、完善证据体系,顺利将案件起诉至法院。庭审中,面对被告人当庭翻供,通过环环相扣、有理有据的讯问、举证、辩论,一审法院全面采纳了起诉意见。多年来,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她从一个办案新手逐惭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先后成功办理了原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克军受贿案,会宁2.05故意杀人、放火案等多起在本地区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她的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审查案件、出庭履职能力不断增强,被授予“全省打击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先进个人”。
履职尽责担使命
一个个案件的成功办理,带给兰俊君同志的不仅仅是喜悦,更多的是责任与鞭策。2021年她被任命为白银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但追求公平正义的初心始终未改。她清醒认识到要带领一个部门、推进刑事检察工作,不但需要深厚的理论功底、办案经验,还需要不断更新刑事检察司法理念,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她深入学习省市委、上级院对司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将院党组的工作要求与司法办案工作有机融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斗争、轻罪治理等重点专项工作稳步推进,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平稳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