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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8-22 14:57:16 来源:   点击数:

2021年度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是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单位。编制人数89人,实有在职人数109人(含23名聘用制书记员)。设有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处、技术信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及寺儿坪检察院,独立核算机构1个。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3)直属事业单位

本院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1个,系白银市检察官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121.54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6.98万元,增长13.74%,主要原因是①2021年我院增加两项专项经费“两房”建设和设施维修,共计363.25万元;②人员经费逐年调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80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1.5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97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29万元,占58.01%;项目支出 1,249.39万元,占41.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21.5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增加376.98万元,增长13.74%。主要原因是是①2021年我院增加两项专项经费“两房”建设和设施维修,共计363.25万元;②人员经费逐年调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5.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12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①2021年我院增加两项专项经费“两房”建设和设施维修,共计363.25万元;②2020年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区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及技侦用房消防水池及化粪池维修改造项目未完成竣工决算,部分项目资金结转2021年支付;③人员经费逐年调整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8.92万元,支出决算为2,67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2021年我院增加两项专项经费“两房”建设和设施维修,共计363.25万元;②2020年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区建设项目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及技侦用房消防水池及化粪池维修改造项目未完成竣工决算,部分项目资金结转2021年支付;③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在下半年下达我院第二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该项资金年初预算中未列示在内。④人员经费逐年调整增加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省财政追加下达我市两级院2018-2021年调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30.6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99万元,支出决算为8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63万元,支出决算为7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48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①2021年下半年省财政追加下达我市两级院2018-2021年调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②部分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实际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单位行政、事业、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检察人员绩效奖金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等支出。公用经费25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0万元,下降6.00%,主要原因是①2021年我院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委、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一般性支出,切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节约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结转10万元;②我院2021年发生调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用、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取消出国考察学习计划。同时,积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努力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使得“三公”经费支出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取消出国考察学习计划,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宜,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4.12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①2021年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下降;②2021年我院未进行公务车购置事宜。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未进行公务车购置事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4.12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下降;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61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使得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50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服务费、维修费、公务招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大型修缮、被装购置、劳务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0万元,下降6.00%,主要原因是①2021年我院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委、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一般性支出,切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节约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结转10万元;②我院2021年发生调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部分培训采取邀请专家来我院进行授课,从而扩大了培训受益人次降低了培训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9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6.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9.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98%。政府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楼及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办公设备、信息网络购置更新、保安服务、物业服务、公务车运行维护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我院13辆执法执勤用车主要用于我院办公、办案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3个,当年财政拨款1385.25万元,结转结余135.86万元,全年支出1249.39万元,执行率90.19%。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小组,由分管检察长领导,计划财务装备处牵头,联合案件管理办公室、政治部宣教科、第六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察技术部门按照注重指标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兼顾检察业务重点、特性、差别性的原则制定项目绩效三级自评指标,力争呈现覆盖面更广、监督管理效果更好的绩效自评结果。

本次纳入绩效自评范围的单位共1个,暨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自评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共1385.25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通过自评,3个项目结果为“优”。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年初预算下达480万元,全年预算数800万元,2020年结转资金320万元,全年执行774万元,执行率96.75%。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设立专项绩效目标主要用于日常办案业务支出、司法便民服务支出、检察公众形象宣传、办公及办案设备购置等方向。通过分配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立的部分绩效目标。除公务车购置、验收、指标出现偏差外(公务车购置因未完成车辆报废相关手续,车辆未报废,故采购未执行),其余指标均较好的完成。2021年我院积极部署开展“双联系双促进”专项活动,制发专项行动走访方案,开展民营企业集中法治宣讲活动,加大打击侵害民企权益犯罪力度,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刑代民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案件刑事立案,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扎实开展“紧盯黄河治理 聚焦河湖健康”“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办理河湖治理类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影响力、知晓度;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监狱和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有效做强民事检察,积极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做实行政检察。项目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2.53分。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案数量、维修次数指标、智慧检察一体化系统购建数指标均较好完成,公务车购置数量指标完成0%,此项指标出现偏差较大,是因为公务车购置因未完成车辆报废相关手续,车辆未报废,故采购未执行。数量指标得分10.73分。

质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除车辆验收合格率指标未完成外(因为公务车购置因未完成车辆报废相关手续,车辆未报废,故采购未执行,故未发生车辆验收事宜),其余指标均较好的完成,质量指标得分17.85分。

时效指标中设立四项三级指标采购时效性、费用支付的及时性、提高服务质效、维修维护及时性完成均达到95%左右,时效指标整体完成度较好。时效指标整体评分为14.28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中设立三项三级指标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程度、释法说理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安全完成均达到90%左右,时效指标整体完成度较好,社会效益指标整体评分为1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中设立三项三级指标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共享情况 、政策宣传到位完成均达到90%左右,可持续影响指标整体完成度较好,社会效益指标整体评分为15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白银市检察院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白银作出了较大贡献,在白银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院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肯定,并全票通过。不断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建立代表联络员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改革进展情况,人民群众、人大、党委等机关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均为85%,该项指标自评10分。

④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仅在产出指标中的公务车购置数量指标上偏离目标绩效值较远,主要原因:公务车购置因未完成车辆报废相关手续,车辆未报废,故采购未执行。

改进措施:2022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完善绩效目标设置、评价制度。在2022年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中联合相关部们合理安排各实施项目提早、有序进行,避免年末受不可抗力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预算资金未能及时支付情况的发生。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222万元,全年预算数222万元,全年执行数16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2.97%。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设立专项绩效目标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维护、物业管理、办公及办案设备购置、检察公众形象宣传、日常办案业务支出等方向。通过分配使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专项资金,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立的各项绩效目标:一是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搭建智慧检察信息化平台,提升服务检察各项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检务保障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机关和谐的工作环境。做好办公设备配置、办公用品配置工作,做好机关食堂、楼宇环境等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三是机关提倡厉行节约,强化节约意识,进一步节能降耗,节约经费开支。项目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6.4分。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案设备购置数量、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每日卫生清扫次数、日常保洁、清洗完成率、日常维护范围覆盖率五项指标均完成,办公环境、工作效率进一步改善。数量指标得分26.9分。

质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室内外绿化养护情况、政府采购执行率两项指标均较好完成,质量指标得分11.1分。

时效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物业维护及时性、采购的及时性均较好完成,时效指标评分为11.1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三级指标为维护国家利益、集体、群众利益。2021年我院积极部署开展“法治培训”进企业宣传活动,从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背景目的、民营企业常见犯罪风险提示、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宣讲,对提升民营企业家法治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法治营商环境起到了较好的现实指导作用。经济效益指标较好完成,经济效益指标得分7.5分。

社会效益中三级指标破坏环境案件呈下降趋势,我院部署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办理河湖治理类公益诉讼案件,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影响力、知晓度;不断推进环境资源问题专项监督,加大立案调查涉河湖案件力度。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较好完成,社会效益指标得分7.5分。

生态效益指标,2021年我院加强办公环境6S管理,各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环境大幅提升,强化物业管理,对办公楼内外卫生进行及时清洁时时保持干净整洁;组织单位干警外出参加公益活动,清扫街道卫生,为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生态效益指标较好完成,自评得分15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服务满意度指标较好完成,2021年我院打造升级服务阵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切实做到服务群众有保障。将心比心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通过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等形式,让百姓在信访中感受“检察温度”。坚持以服务保障办案工作为核心开展检务保障工作,以“人文化关怀”为目标,在营造“银检大家”氛围上下狠功夫,注重细节养成,在优化办公环境、丰富业余文化、专车式服务、院落绿化、会议服务等日常机关服务上全面开展贴心服务;完善党员活动室、职工书屋、健身房、机关文化墙等建设,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急干警之所急,想干警之所想,用心用情,实现了服务保障人性化、温馨化。各项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④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良好。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指标制定准确体现价值,抓住最关键和最重要的绩效因素,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指标设计简明扼要,既能准确反映绩效内容,又操作性强,便于数据收集与整理。

3、设施维修经费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83.25万元,全年预算数83.25万元,全年执行数49.8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9.89%。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设立专项绩效目标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维修维护、设施维修维护支出。通过分配使用设施维修经费,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立的各项绩效目标:为了保证工作不受影响,保证工作数据安全及排水排污通畅,对院内房屋防水、水电及办公场地、单位电脑耗材及电脑、打印、机房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改善了工作人员的办公环境,保障了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项目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5.99分。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公设备维修验收合格率、办公设施维修验收合格率两项指标均较好完成,质量指标得分25分。  

时效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及时性、办公设施维修维护及时性两项指标均较好完成,时效指标评分为25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公设备正常运行率、办公设施正常运行保障程度两项指标均较好完成,社会效益指标评分为20分。

可持续影响中三级指标设定的维修维护服务质量一项指标较好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评分为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服务满意度指标较好完成,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③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设施维修经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良好。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提高维护维修项目经费资金使用效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评价结论及分析(项目绩效评价见附件3、4)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维护、物业管理、办公及办案设备购置、检察公众形象宣传、日常办案业务支出等方向。通过分配使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一是围绕检察工作网的启用和业务系统2.0的上线,打造升级服务阵地,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力保障“六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实现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法医、文检、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环境损害鉴定等检察技术装备建设,完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业务工作智能辅助、技术支持体系,优化工作布局,促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科学化集约化发展;二是坚持以服务保障办案工作为核心开展检务保障工作,以“人文化关怀”为目标,在营造“银检大家”氛围上下狠功夫,注重细节养成,在优化办公环境、丰富业余文化、专车式服务、院落绿化、会议服务等日常机关服务上全面开展贴心服务;完善党员活动室、职工书屋、健身房、机关文化墙等建设,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急干警之所急,想干警之所想,用心用情,实现了服务保障人性化、温馨化。三是机关提倡厉行节约,强化节约意识,进一步节能降耗,节约经费开支。项目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6.4分。

   2、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各明细项目开展由我院各部门根据来年的重点业务开展申报预算,由计财处汇总后提交检察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决定。由计财处根据研究确定的明细项目结合各部门的预算分配权重及实现目标确定三级评价指标,并报分管检察长审核通过。

   2)项目过程情况。年初编制预算时成立由分管财务检察长为小组长的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按照各部门申报预算情况按照重点业务开展方向分配编制整体预算,根据各专项行动分解资金权重设定绩效总体目标和分解目标。年末根据预算资金投入情况核算各指标体系的完成情况。由院内检务督察处对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评价进行全程监控。

   3)项目产出情况。项目产出指标设立数量、质量、时效三项二级指标,各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数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案设备购置数量、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每日卫生清扫次数、日常保洁、清洗完成率、日常维护范围覆盖率五项指标均完成,办公环境、工作效率进一步改善。数量指标得分26.9分。

   质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室内外绿化养护情况、政府采购执行率两项指标均较好完成,质量指标得分11.1分。 时效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物业维护及时性、采购的及时性均较好完成,时效指标评分为11.1分。

   4)项目效益情况。项目效益指标设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项二级指标,各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经济效益三级指标为维护国家利益、集体、群众利益。2021年我院积极部署开展“法治培训”进企业宣传活动,从民营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背景目的、民营企业常见犯罪风险提示、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宣讲,对提升民营企业家法治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法治营商环境起到了较好的现实指导作用。经济效益指标较好完成,经济效益指标得分7.5分。

   社会效益中三级指标破坏环境案件呈下降趋势,我院部署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办理河湖治理类公益诉讼案件,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影响力、知晓度;不断推进环境资源问题专项监督,加大立案调查涉河湖案件力度。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较好完成,社会效益指标得分7.5分。

   生态效益指标,2021年我院加强办公环境6S管理,各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环境大幅提升,强化物业管理,对办公楼内外卫生进行及时清洁时时保持干净整洁;组织单位干警外出参加公益活动,清扫街道卫生,为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生态效益指标较好完成,自评得分15分。

   5)项目满意度情况。项目满意度指标设立服务对象满意度一项二级指标,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服务满意度指标较好完成,2021年我院打造升级服务阵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切实做到服务群众有保障。将心比心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通过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等形式,让百姓在信访中感受“检察温度”。坚持以服务保障办案工作为核心开展检务保障工作,以“人文化关怀”为目标,在营造“银检大家”氛围上下狠功夫,注重细节养成,在优化办公环境、丰富业余文化、专车式服务、院落绿化、会议服务等日常机关服务上全面开展贴心服务;完善党员活动室、职工书屋、健身房、机关文化墙等建设,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急干警之所急,想干警之所想,用心用情,实现了服务保障人性化、温馨化。各项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