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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2022年度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8-22 15:18:53 来源:   点击数:

 

2022年度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是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单位。编制人数89人,实有在职人数107人(含23名聘用制书记员)。设有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处、技术信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及寺儿坪检察院,独立核算机构1个。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3)直属事业单位

    本院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1个,系白银市检察官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88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39.34万元,年初结转资金145.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236.34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①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275.25万元,2021年省财政增加下达“两房”建设项目经费280万元,2022年度无“两房”建设项目经费;②年初结转资金2022年较上年减少174.14万元;③财政加大对我院人员、公用经费保障力度,2022年人员、公用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213.3万元,故收入总计与上年度相比呈下降趋势。支出总计为288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69.6万元,年末结转资金315.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减少236.34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①2022年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39.38万元,2020年结转2021年支出项目资金较多及2021年完成项目较多,项目资金支出较多;②年末结转资金2022年较上年增加169.74万元,2022年结转2023年支出项目经费较多;③2022年财政加大对我院人员、公用经费保障力度,人员、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33.3万元,故支出总计与上年度相比呈下降趋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73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9.3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56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59万元,占76.26%;项目支出610.01万元,占23.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8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39.34万元,年初结转资金145.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236.34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①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275.25万元,2021年省财政增加下达“两房”建设项目经费280万元,2022年度无“两房”建设项目经费;②年初结转资金2022年较上年减少174.14万元;③财政加大对我院人员、公用经费保障力度,2022年人员、公用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213.3万元,故收入总计与上年度相比呈下降趋势。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288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69.6万元,年末结转资金315.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减少236.34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①2022年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39.38万元,2020年结转2021年支出项目资金较多及2021年完成项目较多,项目资金支出较多;②年末结转资金2022年较上年增加169.74万元,2022年结转2023年支出项目经费较多;③2022年财政加大对我院人员、公用经费保障力度,人员、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33.3万元,故支出总计与上年度相比呈下降趋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08万元,下降13.65%。主要原因是①2020年结转2021年支出项目资金较多及2021年完成项目较多,项目资金支出较大;②受疫情影响,2022年我院办公楼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改造项目、移动办公办案支撑服务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未支付,结转2023年完工后支付,故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较小。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3.9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在下半年下达我院第二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该项资金年初预算中未列示在内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下达我院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该项资金年初预算中未列示在内故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21万元,支出决算为8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9.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64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我院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经费调增较多;财政追加下达我院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部分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实际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单位行政、事业、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检察人员绩效奖金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等支出。

    公用经费26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6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2021我院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委、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决策部署,优化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结转2022年10万元;财政加大了对我院公用经费保障力度,公用经费逐年递增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用、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服务费、维修费、公务招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大型修缮、被装购置、劳务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6万元,增长6.21%,2021我院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委、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决策部署,优化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结转2022年10万元;财政加大了对我院公用经费保障力度,公用经费逐年递增。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7万元,下降81.8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单位干警外出培训大幅减少,故培训费降幅较大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8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3.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03%。政府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楼及办公设备维修服务、办公设备、信息网络购置更新、保安服务、物业服务、公务车运行维护等。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我院12辆执法执勤用车主要用于我院办公、办案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6万元,下降38.28%,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及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故“三公”经费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2022年我院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万元,下降35.05%,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及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降幅较大。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2022年我院未发生公务车购置事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万元,下降35.05%,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及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降幅较大。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2022受疫情影响及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使得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27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小组,由分管检察长领导,计划财务装备处牵头,联合案件管理办公室、政治部宣教科、第六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察技术部门按照注重指标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兼顾检察业务重点、特性、差别性的原则制定项目绩效三级自评指标,力争呈现覆盖面更广、监督管理效果更好的绩效自评结果。

   本次纳入绩效自评范围的单位共1个,暨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自评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共789.75万元全年支出610.01万元,执行率77.24%

   二、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通过自评,3个项目结果为“优”。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年初预算下达270万元,全年预算数540万元,2021年结转资金26万元,全年执行312.7万元,执行率55.25%。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设立专项绩效目标主要用于日常办案业务支出、司法便民服务支出检察公众形象宣传、办公及办案设备购置等方向。通过分配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立的部分绩效目标。2022年我院坚决扛牢司法检察打头阵、保安全、防风险、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年度首要政治任务,成立“一办四组”工作机构,实行“日研判、日调度、日报告”工作机制,以战时姿态抓严打击防范、检察办案、舆论管控、自身管理,批捕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5件,起诉52人,处置化解信访矛盾纠纷6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在陕甘宁蒙四省区流窜作案、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在内的涉恶犯罪7人,并监督推动行业治理。严打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40人,办理的57人集资诈骗3800万元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二审判决生效。认真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与市邮政公司联席会商形成纪要,守护寄递行业稳健发展;与市应急管理局出台“整改+监督”方案,以法治方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用心守护“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钱袋子”“成长路上”等安全,办好10项检察为民实事,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围绕“三新一高”“一核三带”“四强战略”,跟进全市科技创新驱动、工业经济强市、乡村振兴富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部署,能动履职保障,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出打击侵农犯罪、助力讨薪维权、加强司法救助的“组合拳”,起诉涉农犯罪,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促进司法保护更好引领“六大保护”。批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7人,起诉73人,监督立案5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8件。秉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理念,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充分履行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研发“检察监督”模块,并上线“白银快办”信息平台,搭建群众诉求与检察监督“码上反映·马上办理”便捷通道。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主动、热忱高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来信来访940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达到100%。利用检察工作网、业务2.0系统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力保障“六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实现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优化工作布局,促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科学化集约化发展。项目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4.22分。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案数量 法律宣传活动举办次数以案释法数量机要保密宣传教育人次维修次数智慧检察一体化系统购建数指标均较好完成,数量指标得分19.95分。

质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办案质量采购政策执行率、以案释法效果检察服务形象准确使用法律指标均较好完成,质量指标得分16.54分。

时效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理案件及时性采购工作及时性网络运维及时性提升公益保护质效维修维护及时性指标均较好完成,时效指标得分16.47分。

   成本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是否控制在全年预算范围内费用控制指标均较好完成,成本指标得分6.59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程度指标较好完成,经济效益指标得分3.2分。

社会效益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群众来信办理时限、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有效性指标均较好完成,社会效益指标得分9.89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保密机制健全性、信息化管理完善性、档案管理机制指标均较好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9.75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来访人员满意度、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指标均较好完成,满意度指标得分6.3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转移支付资金在项目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存在项目建设时间长,存在跨年度使用资金,资金执行完成率不能达到100%。在今后的工作中,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尽量做到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使用突出安全高效,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效用。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222万元,全年预算数222万元,上年结转60万元,全年执行数240.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5.21%。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设立专项绩效目标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维护、物业管理、办公及办案设备购置、检察公众形象宣传、日常办案业务支出等方向。通过分配使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专项资金,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立的各项绩效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司法为民的力度、温度和厚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成机构联建、专家共聘和制度同建,办理合规案件6件,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95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不起诉72人。加强金融化险工作,助力不良资产清收,起诉非法骗取、发放贷款犯罪3人,追赃挽损87784万元,向市银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行业监管,对会宁县农村商业银行系列不良贷款案件并案办理。集中精力查办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增强法律监督刚性。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围绕核心业务精准发力,合理数量,优化质量,在履行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等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中,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刑事执行检察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检察温情和善意。深化落实“派驻+巡回”检察模式,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极力夯实派驻检察基础,积极推动监狱、看守所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有效开展,开展巡回检察9轮次,发现并监督整改问题56个,巡回检察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并被最高检推广。监督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8人,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6件。针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80件、检察建议63件。担实“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职责,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完善、办案规模扩大、办案效果提升,“4+9”领域实现全覆盖,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稳健。投身绿色白银、美丽白银建设,开展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祖厉河治理、工业尾矿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全面保护山水林田草生态环境。坚持以服务保障办案工作为核心开展检务保障工作,以“人文化关怀”为目标,在营造“银检大家”氛围上下狠功夫,注重细节养成,在优化办公环境、丰富业余文化、专车式服务、院落绿化、会议服务等日常机关服务上全面开展贴心服务;完善党员活动室、职工书屋、健身房、机关文化墙等建设,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急干警之所急,想干警之所想,用心用情,实现了服务保障人性化、温馨化项目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6.07分。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监狱巡回检察次数审查起诉案件完成率“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完成率每日卫生清扫次数提供绿化养护次数指标均较好完成,数量指标得分16.65分。

质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监狱巡回检察覆盖率直接侦查案件办案率审查批捕案件准确率绿化植物成活率电梯维护维护保养验收合格率 指标均较好完成,质量指标得分16.39分。  

时效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费用支付的及时性维修改造完成及时率物业费、水电暖资金支付及时维修维护及时性日常保洁、清洗完成率 指标较好完成,时效指标得分16.04分。

成本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是否控制在全年预算范围内维修改造成本控制情况指标均较好完成,成本指标得分6.61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三级指标设定的资金利用率指标较好完成,经济效益指标得分3.26分。

社会效益三级指标设定的改善营商环境、人民监督员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指标较好完成,社会效益指标得分6.45分。

生态效益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公环境整洁、形象良好、环境治理案件结案满意度、促进水资源保护工作指标较好完成,生态效益指标得分9.5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提高单位整体运转水平、档案管理机制完善性、信息化管理完善性指标均较好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9.45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职工满意度指标较好完成,满意度指标得分3.15分。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良好。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指标制定准确体现价值,抓住最关键和最重要的绩效因素,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指标设计简明扼要,既能准确反映绩效内容,又操作性强,便于数据收集与整理。

3、设施维修经费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27.75万元,全年预算数27.75万元,上年结转49.86万元,全年执行数57.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3.46%。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设立专项绩效目标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维修维护、设施维修维护支出。通过分配使用设施维修经费,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立的各项绩效目标:为了保证工作影响,保证工作数据安全及排水排污通畅,对院内房屋防水、水电及办公场地、单位电脑耗材及电脑打印、机房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改善了工作人员的办公环境,保障了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项目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5.23分。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资产维修维护次数指标较好完成,数量指标得分12.5分。

质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维修维护质量办公设备维修验收合格率指标均较好完成,质量指标得分24.5分。  

时效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公设施维修及时性办公设备维修及时性指标较好完成,时效指标得分24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三级指标设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办公设备正常运行率指标较好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7.97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设定的职工满意度指标较好完成,满意度指标得分8.8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设施维修经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良好。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提高维护维修项目经费资金使用效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价结论及分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见附件3)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办案业务支出、司法便民服务支出检察公众形象宣传、办公及办案设备购置等方向。通过分配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2022年我院坚决扛牢司法检察打头阵、保安全、防风险、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年度首要政治任务,成立“一办四组”工作机构,实行“日研判、日调度、日报告”工作机制,以战时姿态抓严打击防范、检察办案、舆论管控、自身管理,批捕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5件,起诉52人,处置化解信访矛盾纠纷6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在陕甘宁蒙四省区流窜作案、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在内的涉恶犯罪7人,并监督推动行业治理。严打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40人,办理的57人集资诈骗3800万元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二审判决生效。认真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与市邮政公司联席会商形成纪要,守护寄递行业稳健发展;与市应急管理局出台“整改+监督”方案,以法治方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用心守护“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钱袋子”“成长路上”等安全,办好10项检察为民实事,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围绕“三新一高”“一核三带”“四强战略”,跟进全市科技创新驱动、工业经济强市、乡村振兴富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部署,能动履职保障,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出打击侵农犯罪、助力讨薪维权、加强司法救助的“组合拳”,起诉涉农犯罪,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促进司法保护更好引领“六大保护”。批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7人,起诉73人,监督立案5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8件。秉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理念,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充分履行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研发“检察监督”模块,并上线“白银快办”信息平台,搭建群众诉求与检察监督“码上反映·马上办理”便捷通道。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主动、热忱高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来信来访940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达到100%。利用检察工作网、业务2.0系统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力保障“六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实现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优化工作布局,促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科学化集约化发展。项目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4.22分。评级为优秀”。

2、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各明细项目开展由各部门根据来年的重点业务开展申报预算,由计财处汇总后提交检察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决定。由计财处根据研究确定的明细项目结合各部门的预算分配权重及实现目标确定三级评价指标,并报分管检察长审核通过。

2)项目过程情况。年初编制预算时成立由分管财务检察长为小组长的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按照各部门申报预算情况按照重点业务开展方向分配编制整体预算,根据各专项行动分解资金权重设定绩效总体目标和分解目标。年末根据预算资金投入情况核算各指标体系的完成情况。由院内检务督察处对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评价进行全程监控。

3)项目产出情况。项目产出指标设立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四项二级指标,各质量完成情况如下:

数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案数量、法律宣传活动举办次数、以案释法数量、机要保密宣传教育人次、维修次数、智慧检察一体化系统购建数指标均较好完成,数量指标得分19.95分。

质量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办案质量采购政策执行率、以案释法效果检察服务形象准确使用法律指标均较好完成,质量指标得分16.54分。

时效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办理案件及时性采购工作及时性网络运维及时性提升公益保护质效维修维护及时性指标均较好完成,时效指标得分16.47分。

   成本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是否控制在全年预算范围内费用控制指标均较好完成,成本指标得分6.59分。

   4)项目效益情况。项目效益指标设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项二级指标,各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经济效益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程度指标较好完成,经济效益指标得分3.2分。

社会效益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群众来信办理时限、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有效性指标均较好完成,社会效益指标得分9.89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中三级指标设定的保密机制健全性、信息化管理完善性、档案管理机制指标均较好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9.7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