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以案释法

算清赌博“成本账”,莫触法律“高压线”

时间:2025-05-06 15:37:46 来源:   点击数:

“麻将牌一响,几头猪白养”“扑克牌一掼,一年钱白赚”。赌博,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活动。许多人在赌局诱惑下,往往被虚幻的暴富神话蒙蔽心智,误将赌博视为"快速致富"的捷径,幻想着通过运气或所谓实力改写人生轨迹,然而残酷的现实却给了他们一记当头棒喝,他们迎来的终将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信用破产……


近日,景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赌博案件中,被告人刘某某因常年赌博脱离家庭生活,妻子多次劝说未果,被迫与其离婚,并将年幼的儿子留给刘某某独自抚养,但刘某某嗜赌成性,在多次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仍奔走于麻将桌上。2024年年底,刘某某先后在酒吧,休闲吧等娱乐场所组织他人以“纸豹子”方式聚众赌博,并抽头渔利数万元。后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赌博现场查获赌资10万余元。2025年4月,刘某某因涉嫌赌博罪被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对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小赌不怡情,嗜赌悔终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0000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即为“聚众赌博”,组织者和参与者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一时贪念赌输赢,终身悔恨入牢笼!请记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远离赌博,就是保护你和家人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