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文化 > 先进人物 > 正文
先进人物

执检奉公,初心不改——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君臣先进事迹

时间:2022-09-13 10:19:48 来源:   点击数:

“既然选择了检察事业就意味着要将忠诚、干净、担当的誓言践行到底。”这是杨君臣同志对工作的态度,更是他对检察事业的赤诚之心。

杨君臣同志参加工作34年来,始终牢记并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心系群众竭诚为民,以维护未成年人利益为己任,勇挑重担,扛起责任,俯首于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杨君臣同志多次执笔撰文,分析总结提升,探索未成年人办案机制和方法,多篇文章发表于检察知名期刊。2021年8月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被中央12部委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杨君臣,男,1966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检察官,1992年到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在白银区人民法院交流任职,2010年任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2020年开始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忠诚担当,苦干实干,用情用心践行检察初心

司法体制改革之后,杨君臣同志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虽从检多年,但依然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2019年白银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启动,白银区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杨君臣同志开始全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随着未成年人“两法”深入落实,“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六大保护”联合发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承担着重要的特殊责任。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的大环境下,杨君臣同志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学习,带领未检干警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探索未成年人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增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未检干警先后荣获“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个人的荣誉离不开团队的平台,更离不开谆谆教导的老师,杨君臣同志像烛火,发光发热,无私奉献着老同志传帮带的力量。

恪守公正司法底线,维护儿童权益甘做护法卫士

近年来,杨君臣同志承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数百 件,其中不乏重案、要案,他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底线,秉持“工匠精神”,精雕细琢,不容所办案件出一点差错。在办理罗某某等人介绍卖淫案中发现某宾馆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接待留宿未成年人,且导致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杨君臣同志组织未检干警迅速对全区宾馆、酒店等旅馆进行全面走访调研,发现宾馆、酒店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问题严重,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委政法委撰写调研报告,提出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为党委、政府谏言献策。并为配合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督促落实,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利用“未成年人检察统一集中办理”的优势,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对辖区宾馆和酒店进行了全面集中治理整顿,建立完善宾馆酒店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

探索支持起诉,护航未成年人彰显检察大爱

“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更能够体会情怀关爱。” 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受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一直是一个司法难点。白银区检察院未检办在检察官杨君臣的带领下,尝试办理了全国第一起支持受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并以该案为契机,联合白银区人民法院制定《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办法》《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诉讼费缓免办法》《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赔偿标准》,使检法两院“例外”受理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的办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同时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在《未检工作情况》第51期以“支持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全省首例刊发推广;杨君臣等同志围绕该案例撰写的《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办理的实践探索》一文被《中国检察官》杂志(2021.20)公开发表。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松柏见证了杨君臣同志为检察事业奋斗的峥嵘岁月,流水讴歌了忠诚无悔的职业勋章。一入检察门,一世检察人,无论岗位如何调整,角色如何变换,时光荏苒,不变的永远是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爱,为检察事业奋斗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