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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人物

爱岗敬业终无悔 无私奉献写人生——记靖远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刘学强

时间:2022-10-19 10:20:06 来源:   点击数:

有这样一名检察官,他言语不多,却专业素养过硬。他性格沉稳,却勇于自我挑战。他就是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刘学强。

刘学强,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12月参加工作,从检37年来,他始终奋战在办案一线,无论是在改革前的侦监科、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控申科、民行科,还是改革后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岁月轮转,变换的是岗位,不变的初心,他把守护公平正义始终刻在心中,践行在行动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获评“白银市身边好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能手”、“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钻研学习业务 练就过硬本领

“活到老,学到老。”刘学强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2015年,他担任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时,恰逢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化全面推开,面对驻所检察人员年龄偏大,人员短缺的实际,他一肩双挑,一方面尽心竭力做好监所检察工作,每天來返于距县城5公里外的看守所,不论刮风下雨,严寒暑热,他都一如既往,风雨无阻,用责任与担当保障了监管场所安全。另一方面利用空余时间,苦练电脑操作技能,利用夜晚、周末加班加点录入信息。在他的刻苦学习和精心组织下,在押人员信息化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他勤学善思,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依托信息录入和日常工作,向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上百条,均被采纳。针对看守所使用非制式械具的问题,建议购置制式械具,规范了执法行为,为维护看守所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监督质效

如何提升监督质效,一直是困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瓶颈,他摸索出创新才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方法,并大力推行阳光检察。一是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与法院、公安机关共同协商出台《靖远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评定办法》,并将其纳入庭审量刑建议酌定情节,促进在押人员思想转化,收到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二是推动监所检察公开化。积极利用看守所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等代表进入看守所检查指导工作,让代表们近距离了解、感知驻所检察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增加工作认同。三是创新工作举措,提炼的“一听、二看、三见”的社区矫正监督方法(听工作汇报,看档案资料、看监控力量和监管措施,见矫正对象、见直系亲属、见监管部门),得到省、市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为掌握第一手资料,他深入全县18个乡镇,对“五种人”管教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考察监外执行罪犯1500余人,考察率达到90%以上。纠正脱管21人,监督收监12人,有力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再犯罪率明显下降。负责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连续多年在省、市业绩考评中名列前茅,部门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

认真履职尽责 注重办案质效

他视案件质量为生命线,以强烈的担当和对法律精神的敬仰,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2015年,他承办的罗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2016年,办理了会宁县看守所管教玩忽职守案,2019年参与办理临夏监狱徇私舞弊减刑案,为反腐败斗争贡献了力量。司法责任制改革后,他主动请缨到第一检察部办理刑事案件,3年来,共办理刑事案件255件,无一差错。站在打击刑事犯罪的最前线,善于“啃”硬骨头,承办了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1年,他勇挑重担,审查起诉了150多册的洛阳某公司单位行贿、黄某某单位行贿、职务侵占犯罪案件,涉案金额7亿多元,面对案情复杂,干扰因素多,他顶住压力,严格依法审查案件,指控有力,有效地惩治了犯罪,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法治环境。

勇于挑战自我 守护社会公平

2022年1月,他“转战”民事检察工作,面对全新领域,他主动向书本学、向先进学,很快进入角色,由被动应战,到主动出击,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凭借严谨地工作态度、扎实的业务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很快从一名门外汉变成了行家里手,民事检察工作办案数量、质量明显提升。办理支持起诉57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7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5件,办理的朱某提请抗诉案件,得到上级院支持。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种某某拖欠李某某劳务报酬支持起诉中,启动诉前程序,最终促成了和解,化解了矛盾,为农民工快速讨回了薪资。

刘学强同志无论身在哪个岗位,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工作以来,她始终情系检察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创造了非凡的检察业绩,谱写了人民检察官的忠诚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