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9日在白银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省委、市委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为全市检察工作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一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武装,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严格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忠诚履职尽责,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围绕中心大局,以检察担当服务全市发展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促发展的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保障产业兴市、科技强市。深入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年行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起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488人,监督立案20件,提出涉企经营民事案件监督意见21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不起诉72人。加强对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门化水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人。
(二)积极助力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推出打击侵农犯罪、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加强司法救助等强农惠农“组合拳”。起诉侵农坑农刑事犯罪1145人,监督立案涉农刑事案件25件。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330件。综合运用民事支持起诉、行政督促治理、刑事打击惩治等检察职能,用联动思维、法治方式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挂牌督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件,支持农民工起诉维权197件,制发督促行政机关加强薪资监管和欠薪治理检察建议21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820万元。会宁县院试点建立域外支持起诉机制,帮助在外务工人员讨薪维权5件。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119.33万元。
(三)促进建设生态白银、绿色白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助推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白银、生态白银建设。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0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0件。通过司法办案,督促恢复林地、耕地、草地等700余亩,清理河道80余公里,清除垃圾、固体废物600余吨。起诉非法盗猎野生动物、盗挖野生珍稀植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件,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市院与白银区院联办的淘汰砖瓦轮窑落后产能、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凝聚工作共识,推动综合整治。
二、投身平安建设,以检察履职维护安全稳定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安保维稳、扫黑除恶、公共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
(一)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战时机制、战时状态投身于司法办案、风险防控、舆情引导等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国家政治安全、邪教类犯罪依法严惩。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黑恶势力犯罪7人。景泰县院对流窜陕甘宁蒙四省区、敲诈勒索作案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移送职务犯罪线索4件,起诉职务犯罪31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渎职犯罪3件4人。
(二)坚决维护公共安全。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侵犯人身安全、财产利益的暴力犯罪52人。认真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以法治方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7人,批捕景泰县泓胜煤业公司重大责任事故案犯罪嫌疑人6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批捕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犯罪4件5人,起诉9件11人。白银区院依法对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的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三)坚决维护经济安全。积极参与清收处置,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捕骗取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11人,起诉9人,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意见52件,追赃挽损2196万元。严打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92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起诉养老领域诈骗犯罪8人。加强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洗钱犯罪嫌疑人4人,全市检察机关4个集体、5名个人被市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表彰。
三、坚守司法为民,以检察情怀保障民生民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司法为民的力度、温度和厚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便民服务解忧。研发“检察监督”模块,并上线“白银快办”信息平台,搭建群众诉求与检察监督“码上反映·马上办理”便捷通道。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主动、热忱高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受理来信来访940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达到100%,涉检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0.6%。扎实开展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包案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领导干部牵头办理首次信访和信访积案55件,其中通过公开听证办理化解40件。
(二)关爱护航成长。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促进司法保护更好引领“六大保护”。批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7人,起诉73人,监督立案5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8件。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6人,决定不起诉38人,附条件不起诉30人。白银区院支持遭受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起诉维权,帮助获赔精神赔偿金6.5万元,延伸办案效果,探索建立“两办法一标准”支持起诉制度,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备选案例。市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
(三)倾情维护民利。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7件,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件。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司法保护,办理交通、消防及窨井盖安全公益诉讼案件68件。开展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人。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9件,促成刑事和解91件、民事和解20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公开听证各类案件585件。
四、聚焦主责主业,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检察监督“质量建设年”活动,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效果,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19人,批捕417人,不批捕2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76人,起诉1660人,不起诉622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87.67%。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引导侦查177件次,立案监督30件,纠正漏捕25人、漏诉7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59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0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3件。会宁县院出台刑事案件“一案七查”工作办法,有效贯通办案、监督、治理。完善“派驻+巡回”检察模式,开展巡回检察9轮次,发现并监督整改问题56个,巡回检察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并被最高检推广。监督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8人,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6件。针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80件、检察建议63件。
(二)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坚持精品办案、精准监督理念,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513件。对判决生效民事案件提出抗诉2件、提请抗诉1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4件,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14件,监督意见采纳率达到83.8%。推广景泰县院“346”支持起诉办法体系,打造支持起诉工作品牌,提出支持起诉意见229件,并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前瞻化,支持起诉和解50件,通过支持起诉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80万元。
(三)行政检察更加深化。坚持扩大规模与提升质效并重,积极拓展案源线索,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20件。强化行政审判监督,提请抗诉1件,纠正行政审判违法行为8件。深化行政执行监督,开展国土、水务、环保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执行监督,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2件。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129件。与人社、信访等部门建立的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机制被最高检推广。与市司法局达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0件,景泰县院办理的张某某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争议化解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备选案例。
(四)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稳健。担实“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职责,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完善、办案规模扩大、办案效果提升,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1件,“4+9”领域实现全覆盖,履行诉前程序285件,提起诉讼21件。与阿拉善、中卫检察机关签署的《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为黄河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制度支撑,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好机制”。白银区院出台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办理的景电供水渠道公益诉讼案件,既保障了安全稳定供水,又消弭了溺水伤亡的安全风险。
五、坚持强基固本,以检察建设夯实履职根基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保障促发展,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为银检工作守正创新、行稳致远奠定坚实基础。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政法委及上级院请示报告工作19件次。坚持党建引领“双一流”争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保证政治引领落地到位。
(二)增强履职保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内强素能与外树形象相结合,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推广从优待检“六关爱”工作机制,队伍的精神面貌、履职能力得到持续提高。着力提升检务保障能力水平,实施基础设施改善、信息化建设项目29个,启用办公办案东区,基础支撑能力和科技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
(三)坚持从严治检。完善管党治检“四责协同”机制,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纪法教育月”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问责处理干部3人,进一步强化从严从实的管理要求。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提出案件流程监控意见115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86件,对1起不合格案件承办人追究司法责任。
(四)加强检察宣传。依托白银检察融媒体中心,持续推动“立言说法”阵地完善化、作品多样化、传播广泛化,以专题访谈、原创视频、普法课件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检察故事,荣获全省广播影视社教类一等奖,平川区院拍摄的微电影《我不想上学》获评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大赛优秀奖。加强文化育检,景泰县院、会宁县院被推荐提名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主动坦诚接受监督始终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保证。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聘请161名检察听证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办案,主动公开案件信息2647件,紧紧依靠各方面的监督,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奋勇争先,先后有13个集体、1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检察业务指标也保持全省领先。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相关执法司法单位的配合制约,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帮助支持。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人民的更高要求、大局的更重责任还有不小差距。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要转变更新,融入、服务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持续提高。二是检察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不善监督和效果不优的问题仍需破解。三是队伍结构不优、骨干力量薄弱、基层办案力量短缺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短板问题,我们正在认真研究解决,将持续用力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伴随着白银全面振兴发展迈上了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方案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为民司法为宗旨,以监督办案为中心,严格公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白银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和优质检察服务。
一是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旗帜鲜明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政治智慧牵引下的法治智慧、检察智慧谋划、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学思践悟、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让政治建设更好引领业务发展,让业务工作更实体现政治要求。扛牢落实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方案的主体责任,加强请示汇报,增强联动合力,共同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实落细。
二是担实维护安全与服务发展双重责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安全与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安排,依法能动履职,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全力服务保障科技创新驱动、工业经济强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民生福祉改善等重点工作,为全市发展助力,为白银繁荣添彩。
三是坚持司法办案与检察监督同步加强。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更新司法理念,深耕主责主业,敢于善于监督,促进公正执法司法,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确保业务工作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倾情用力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以实实在在的办案、监督、治理和服务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带动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
四是促进素能强检与基础强检同向发力。坚持强队伍、强素能,积极主动破解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领军型骨干人才、成长型年轻干警的教育培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坚持强基导向,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管理、帮扶、指导,推动基层院跟上高质量发展步伐,营造全市检察系统竞相发展、互相赶超的生动局面。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与科学管检一体抓实。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司法腐败,以严管厚爱促检察人员担当尽责。坚持落实、巩固和发挥好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与时俱进加强和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和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法治建设,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守政治忠诚,强化责任担当,勇毅前行,扎实工作,奋力谱写白银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中共白银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2022年7月22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中共甘肃省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了该实施意见。2022年11月4日,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白银市九届市委第23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白银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2.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司法救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因他人犯罪行为遭受重大损害,且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和其他社会救助,导致生活困难或者医疗救治陷入严重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给予临时性、救急性资助的救助制度。
4.七号检察建议:2021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堵塞管理漏洞,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
5.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3月,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这也是最高检察院第八号检察建议。
6.“六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全面立体的综合保护。
7.“两办法一标准”:白银区检察院就支持被性侵未成年人起诉维权,联合区法院制定《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办法》《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诉讼费缓免办法》和《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赔偿标准》,为被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建立规范性工作机制。
8.“一案七查”工作办法:会宁县院为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强化诉讼监督和深入综合治理,探索建立的办案工作办法,包括:一查案件证据、事实、法律适用,二查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情形,三查追赃挽损与矛盾化解,四查不起诉案件与行政执法衔接,五查涉案人员生活状况,六查涉案人员身份,七查社会治理漏洞。
9.“346”支持起诉办法体系:景泰县院创新探索的“三视角四机制六举措”支持起诉办法体系。三视角是指建立机制、打通绿色通道,为表达诉求提高“一站式”检察服务;能动履职、补齐事实证据,在诉调中筑牢弱势方打出主动牌;跟踪问效、督促义务履行,为最终兑现实际权益加码发力。四机制是指建立内外一体化办案机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维权“绿色通道”机制、调解优先机制。六举措是指调查核实补强证据、出席法庭提供证据、创新发展拓展领域、民行并肩同向发力、督促提醒跟踪问效、检法对接提升质效。
10.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检察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与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通过提出抗诉、检察建议、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处理,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的一种行政检察履职行为。
11.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9”,即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的形式进一步增加的9个新领域: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妇女权益保障。
12.“双一流”目标:即白银市检察院提出的“打造一流检察队伍,创造一流检察业绩”的奋斗目标。
13.“六关爱”工作机制:是指景泰县院制定出台《加强检察干警教育管理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从优待检“六关爱”工作机制,即“有功必褒奖、生日必祝福、住院必探视、荣归必迎接、调退必座谈、家事必关怀”的工作机制。
14.“四责协同”机制:是指靠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将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推动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等环节形成闭合,构建形成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