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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11-26 16:41:30 来源:   点击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是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单位。    核定编制数89人,其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为 69人,工勤编制17人,事业编制3人。现实有干警8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为 68人,工勤编制17人,事业编制3人。设有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处、技术信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及寺儿坪检察院。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院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1个,系白银市检察官培训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365.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13.5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3.35万元,下降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我院人员变动较大,转隶人员18人转出、调出1人,导致人员和公用经费减少;(2)社保费率的降低,社保缴费的单位部分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365.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113.5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3.35万元,下降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转隶人员18人转出、调出1人,致使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同时社保缴费的费率降低,使得社保缴费单位部分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1839.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3.1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0.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3.5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666.5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75.35万元,下降1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转隶人员18人转出、调出1人,致使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同时社保缴费的费率降低,使得社保缴费单位部分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47.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00万元,增长1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智慧检察建设需投入较多资金以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区建成投入使用,需配置相关软件和硬件,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我院无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该表为空表。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8.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00万元,增长1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检察院计划统一安排全省检察系统部分高级检察官出国交流学习。

  2.公务接待费4.7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2万元,下降1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逐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00万元,增长8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出差前往乡村、山区等地方摸排线索,现场勘查等工作增多及我院公务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率、油耗均不同程度增加。

  4.培训费9.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03万元,增长7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计划安排负责公益诉讼、扫黑除恶干警外出培训学习以及其他业务部门、技术信息处等部门外出培训学习,以增强业务能力,更好地保障检察事业的运行。

  5.会议费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我院未计划组织开展大、中、小型会议,无会议支出发生。

  6.机关运行经费291.5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4.76万元,下降1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转隶人员18人转出、调出1人,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9.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8.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836.6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881.52平方米,价值2393.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价值280.5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149.69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69.81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院项目绩效共2个,分别为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和执法办案费,金额分别为270万和177万。我院严格按照经费用途支付,确保项目资金支出合理,建立健全以信息化为重点的科技装备体系,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科技强检速度,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13)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涉及财政支出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