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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11-26 16:42:16 来源:   点击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是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单位。    核定编制数89人,其中: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为 69人,工勤编制17人,事业编制3人。现实有干警8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为 67人,工勤编制16人,事业编制3人。聘用制书记员23人。设有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处、技术信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及寺儿坪检察院。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院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1个,系白银市检察官培训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2629.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09.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4.46万元,上升11.18%,上升的主要原因:(1)2021年人员经费常态化增长;(2)2021年省财政加大对我院项目经费保障力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较2020年增加45万元;(3)2021年我院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增加了资产运行维护项目经费83.25万元。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9.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629.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309.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4.46万元,上升11.18%,上升的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逐年递增;(2)2021年省财政加大对我院项目经费保障力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较2020年增加45万元,新增资产运行维护项目经费83.2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2038.9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1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9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9.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9.6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734.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7.86万元,上升4.07%,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级财政加大对我院经费保障力度,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75.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8.25万元,增长28.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加大对我院项目经费保障力度,2021年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较2020年增加45万元,新增资产运行维护项目经费83.25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资产运行维护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我院无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该表为空表。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8.00万元,与2020年预算保持一致,主要用于2021年省检察院计划统一安排全省检察系统部分高级检察官出国交流学习。
   2.公务接待费4.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1.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逐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58万元,增长66.24%,增长的主要原因:(1)2021年我院申请采购执法执勤车辆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0万元。
   4.培训费8.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11.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转变培训方式,减少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人员外出培训学习批次,将相关业务专家邀请到本院对干警培训,有利于扩大培训人次,降低培训费用。
   5.会议费0.00万元,2021年我院未计划组织开展大、中、小型会议,无会议支出发生。
   6.机关运行经费435.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4.39万元,上升49.52%,上升的主要原因:(1)我院办公楼构建时间较早,部分设施老化,维修费用增加;(2)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物价随之上涨,我院各项办公费用开支随之增加;(3)我院部分办公设备购置时间较早,发生故障次数增加,维修经费随之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111万元,系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8.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117.2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881.52平方米,价值2393.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价值280.5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247.86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65.17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院项目绩效共3个,分别为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执法办案费和资产运行维护费,金额分别为270万、222万和83.25万元。我院严格按照经费用途支付,确保项目资金支出合理,建立健全以信息化为重点的科技装备体系,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科技强检速度,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13,14)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 个,涉及财政支出57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575.2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